刊名:法治现代化研究
主办:南京师范大学;江苏省法学会
ISSN:2096-3785
CN:32-1869/D
语言:中文;
周期:双月
影响因子:1.012
被引频次:3733
期刊分类:社会科学
期刊热词:
法理、法史
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,数字行政成为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。然而,数字行政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一系列治理困境,如立法滞后、权力边界模糊等。为解决这些问题,本研究探讨了数字行政的法治三原则,旨在为数字行政的治理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。
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法、比较研究法以及案例分析法,对数字行政的法治原则进行了深入研究。首先,梳理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论,分析了数字行政法治建设的现状;其次,比较了不同国家数字行政法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;最后,选取典型案例,对法治原则在数字行政中的具体应用进行分析。
本研究得出以下核心结论: 1. 数字行政应遵循合法性原则,以应对立法滞后的问题。这要求在数字行政立法过程中,确保立法内容与上位法一致,同时注重对新兴领域和新型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。 2. 数字行政的规制对象应限定于政府主体,而非数字平台企业。这有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边界,防止行政权力滥用。 3. 数字化手段及新型行政权力须经法律授权。这有利于规范行政权力行使,保障公民权利。 4. “目的正当性”原则旨在确保行政目的的合法性,合法性原则应包括这一子原则。在数字行政实践中,要确保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目的,不得滥用权力。
本研究提出的数字行政法治三原则,为数字行政治理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。首先,有助于推动数字行政法治建设,提高数字行政的合法性;其次,有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,促进政府职能转变;最后,有助于保障公民权利,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。总之,本研究对于推进我国数字行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。
文章来源:《法治现代化研究》 网址: http://www.ahyxzzs.cn/qikandaodu/2025/1029/335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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